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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留学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河北省教育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旨在全面摸排我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经营现状,重点核查其资质条件、业务开展、合同规范、收费透明、风险告知、后续服务及投诉处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随机访谈、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对省内依法获得资质认定的中介机构进行了系统性检查。

二、 主要成效与积极表现

检查发现,我省大部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能够遵守国家及我省的相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主要积极表现包括:

  1. 资质合规性总体良好:绝大多数机构持有有效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2. 服务流程逐步规范:多数机构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服务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为留学申请人提供信息咨询、申请指导、文书准备、院校联络等服务。
  3. 风险意识有所增强:部分机构在服务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留学目的国的政策变化、签证风险、院校选择等进行了必要的告知和提示。

三、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检查也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整改:

  1. 信息发布不规范:个别机构在宣传材料中存在夸大或模糊宣传的现象,如对合作院校的排名、毕业率、就业前景等进行不实或误导性描述。
  2. 合同文本欠完善:部分机构使用的服务合同文本对退费条款、争议解决方式、双方违约责任等约定不够明确、具体,存在潜在纠纷风险。
  3. 收费透明度有待提高:少数机构在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的公示方面做得不够到位,存在收费项目拆分不清、后续隐形收费等问题。
  4.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机构的咨询顾问对留学政策、院校信息的掌握不够全面、准确,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5. 档案管理不健全:一些机构未能妥善保管服务过程档案和客户资料,存在管理漏洞。

四、 下一步工作要求与整改意见

针对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切实维护留学申请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 强化主体责任,立即整改:存在问题的机构必须对照检查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市教育局要负责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2. 严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所有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规,坚持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做到明码标价、阳光收费。
  3. 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自律:各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行业内部加强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4. 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适时公布“黑白名单”,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
  5. 注重风险防范,保障权益:各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帮助留学申请人全面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留学申请人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辨别能力,审慎签订服务合同。

特此通报。全省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应引以为戒,对照自查,不断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指导,共同推动我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留学人员提供更加规范、透明、优质的服务。

河北省教育厅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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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8: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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